• 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文明中学生——初三(4)班杨欣作第十四周国旗下讲话
  •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6-11-28

  11月28日上午,我校全体师生齐聚体育场,举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十四周升旗仪式。本周升旗仪式由初一(3)班李雨菲同学主持,初三(4)班杨欣同学作国旗下的讲话,讲话的主题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文明中学生”。 

第十四周升旗仪式现场

初一(3)班李雨菲同学主持

初三(4)班杨欣同学作国旗下的讲话

迎国旗

升国旗,奏唱国歌

全体师生向国旗行注目礼

全体师生齐聚运动场

敬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12月4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全校同学应一起学法、守法,争做文明中学生。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文明中学生》。

  提起法律,总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联系我们在学校的生活,学校的校纪校规虽说不上法,但同学们能否严格遵守也体现了同学们是否具备法制意识。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做危险游戏、随意拿别人东西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的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同学们,新的《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就是指犯罪后,依情节严重程度,法院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以小见大,我们只有时时处处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才能逐步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在这里,我要向大家提出几点倡议:

  1.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不追逐打闹。

  2.上下楼梯时,做到保持安静有序,轻声慢步靠右走,一旦发现前面有拥挤的情况,要耐心等待,听从指挥。

  3.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要遵守纪律,规范活动。

  4.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团结合作、友好相处,要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如果遇到意见不和或者发生矛盾与摩擦,一定要有法纪观念,冷静处之,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向老师和家长求助,决不可意气用事,不可出口不逊、恶语伤人,更不可拳脚相向。

  同学们,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就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认真听课做起,保证每一节课的纪律,相互督促,严格自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争做一个具有现代公民素养的文明中学生。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的度过每一天!